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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探索推出居家养老服务 老人可自主申请

来源:华龙网
日期:2018-03-27
作者/编辑:赵伊娜
记者从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渝北区民政局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从3月起开始探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预计首批享受服务的渝北籍老人超过2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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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志愿者上门陪伴老人。渝北区民政局供图 华龙网发

三类老人符合条件 可获信息和助老服务

根据印发的最新方案,渝北区所有街道和试点的古路镇、茨竹镇的老人,只要符合范围就可以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符合受益范围的老人分为三类,分别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以及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中的老年人;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

记者了解到,渝北区民政局主要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公司的专业服务,为老人提供信息服务和助老服务。信息服务指的是为老人提供一部带有定位功能的老年手机,可提供包括紧急救援、定位服务、主动关爱、生活信息咨询、心理慰藉等服务;助老服务包括上门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助行等。

值得一提的,新方案不仅对受惠人群进行了界定,对补贴标准也做了明确规定,信息服务补贴标准每人每个月50元,助老服务补贴标准每个月每人4小时119.3元,并按照1-2类老人政府全额补贴,3类老人政府50%补贴的比例进行保障。

志愿者为老人修剪指甲。渝北区民政局供图 华龙网发

当月享受 办理程序层层把关

记者了解到,申请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一经审核通过,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后,即可在当月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补贴服务。

那么,老人该如何申请这项便利的居家养老服务呢?

首先,老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再由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收到的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上报渝北区民政局。

最后,渝北区民政局对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补贴意见,反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移交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将根据老人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和助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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