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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习新版《健康素养66条》(第四十五条)

来源: 侯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2024-12-09
作者/编辑: 侯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拒绝毒品。

为了适应和满足当前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2024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并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年版)》(简称“健康素养66条”)。一起来学习新版“健康素养66条”,提升健康知识和技能,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今天我们来一起学习“健康素养66条”的第45条。

第45条


拒绝毒品。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些新型毒品隐匿性强,但其成瘾性和危害性与普通毒品相似或更严重。

任何毒品都具有成瘾性,任何人使用毒品都可导致成瘾。毒品成瘾是一种具有高复发性的慢性脑疾病,其特点是对毒品产生一种强烈的心理渴求和强迫性、冲动性、不顾后果的用药行为。

毒品严重危害健康,会诱发人格与行为变化,出现病态心理,甚至产生幻觉妄想,实施自我伤害和伤害他人的行为。严重时,会出现急性中毒甚至死亡。一旦吸毒成瘾,必须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危害自己、危害家庭、危害社会、触犯法律。千万不要有好奇心理和侥幸心理,不要高估自己对毒品的抵抗力,永远不要尝试毒品。

远离毒品,珍爱生命,预防是关键。每个人都要学会识别毒品,学会拒绝,远离可能涉毒的不安全社交环境,不结交吸毒、贩毒人员。同时,充实自己,管理情绪,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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