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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习新版《健康素养66条》(第四十二条)

来源: 侯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2024-12-04
作者/编辑: 侯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科学就医,及时就诊,遵医嘱治疗,理性对待诊疗结果。

为了适应和满足当前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2024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并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年版)》(简称“健康素养66条”)。一起来学习新版“健康素养66条”,提升健康知识和技能,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今天我们来一起学习“健康素养66条”的第42条。

第42条


科学就医,及时就诊,遵医嘱治疗,理性对待诊疗结果。


科学就医是指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选择适宜、适当的医疗卫生服务,有效防治疾病、维护健康。

生病后要及时就诊,早诊断、早治疗,避免延误治疗的最佳时机,既可以减少疾病危害,还可以节约看病的花费。生病后要选择有“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就医。遵从分级诊疗,避免盲目去大医院就诊。就医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既往病历及各项检查资料,如实向医生陈述病情、是否有药物过敏史以及正在服用的药物等,配合医生治疗,遵从医嘱按时按量按疗程用药。按照医生的要求调配饮食、确定活动量、改变不健康的行为生活方式。

不要有病乱求医,不要使用几个方案同时治疗,不要轻信偏方,不要凭一知半解、道听途说自行买药治疗,更不要相信封建迷信。

医学所能解决的健康问题是有限的,公众应当正确理解医学的局限性,理性对待诊疗结果,不要盲目地把疾病引发的不良后果和药品自身存在的不良反应简单归咎于医护人员的责任心和技术水平。如果对诊疗结果有异议,或者认为医护人员有过失,应通过正当渠道或法律手段解决,不得采取扰乱医疗秩序或伤害医护人员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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