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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习新版《健康素养66条》(第三十五条)

来源:侯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2024-11-25
作者/编辑:侯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少饮酒,不酗酒。

为了适应和满足当前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2024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并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年版)》(简称“健康素养66条”)。一起来学习新版“健康素养66条”,提升健康知识和技能,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今天我们来一起学习“健康素养66条”的第35条。

第35条


少饮酒,不酗酒。

酒的主要成分是乙醇(酒精)和水,几乎不含有营养成分。酒精对身体的大部分器官和系统都产生危害,有引发成瘾、依赖的特性。1克酒精可提供7千卡的热量,产热能力仅次于脂肪。经常过量饮酒,会使食欲下降,食物摄入量减少,从而导致多种营养素缺乏、急慢性酒精中毒、酒精性脂肪肝等,严重时会造成酒精性肝硬化。过量饮酒还会增加患高血压、脑卒中(中风)、精神障碍等疾病的风险,并可导致交通事故及暴力事件的增加,危害个人健康和社会安全。

不建议饮酒。成年人若饮酒,应限量,不劝酒,不酗酒。成年人一天饮用酒精量建议不超过15克,相当于啤酒450毫升、葡萄酒150毫升、低度白酒50毫升,高度白酒30毫升。儿童青少年、孕妇、乳母、慢性病患者不应饮酒,驾车、操纵机器等特定职业人群禁止饮酒。

如果出现无法克制的对酒的渴望,不喝酒就会感到身体、心理上不舒服,甚至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症状,这是酒精依赖症的表现,需要到综合医院的精神科或精神专科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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