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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习新版《健康素养66条》(第十五条)

来源:中国疾控中心
日期:2024-10-25
作者/编辑:中国疾控中心
一起学习新版《健康素养66条》(第十五条)

为了适应和满足当前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2024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并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年版)》(简称“健康素养66条”)。一起来学习新版“健康素养66条”,提升健康知识和技能,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今天我们来一起学习“健康素养66条”的第15条。

第15条


不加工、不食用病死禽畜。不猎捕、不买卖、不接触、不食用野生动物。


许多疾病可通过动物传播给人,如炭疽、狂犬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棘球蚴病(包虫病)、绦虫病、囊虫病、血吸虫病等。

预防动物源性疾病传播,要做到:

  • 不与病畜、病禽接触;接触禽畜后要洗手;

  • 不加工、不食用病死、死因不明或未经卫生检疫合格的禽畜肉;

  • 不吃生的或未煮熟、煮透的禽畜肉和水产品;

  • 不猎捕、不买卖、不食用野生动物。食用野生动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畜类出现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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