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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辽宁海鲜食用安全紧急提示:重要信息不容忽视!

来源:辽宁启航 综合整理
日期:2024-08-16
作者/编辑:辽宁启航 综合整理
随着夏末秋初的到来,海鲜产品大量进入市场,辽宁省多个地区出现了因食用海鲜导致身体不适的事件。为了确保海鲜食用安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携手辽宁省食品安全协会,特别发布了关于海鲜食用的科学指南,并强调消费者应采取理性购买和科学食用的措施。

重要提醒

随着夏末秋初的到来,海鲜产品大量进入市场,辽宁省多个地区出现了因食用海鲜导致身体不适的事件。为了确保海鲜食用安全,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携手辽宁省食品安全协会,特别发布了关于海鲜食用的科学指南,并强调消费者应采取理性购买和科学食用的措施。下面就跟随辽宁启航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如何选购更放心

消费者选购海鲜应通过正规超市、农贸市场或海产专营店等正规渠道选购,可通过观察产品色泽是否正常、按压产品看其是否有弹性,判断产品是否新鲜。在选购及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新鲜海鲜,如出现气味异常或者腐烂变质,应避免食用。海鲜本身带菌量较高,其蛋白质分解很快,一旦腐烂变质便大量繁殖病菌、产生毒素,食用后易引起腹痛、腹泻等症状。

如何食用更安全

海鲜类食品虽然营养丰富,味道鲜美,但美味的生冷海鲜中可能含有一些寄生虫卵和细菌,需经高温加热等处理才能将其杀灭。一般来说,海鲜最好是在80℃以上的热水中加热4-5分钟才可放心食用。另外,烤生蚝、扇贝、大虾等是目前流行的海鲜烧烤食物,切记要烤熟,防止“外熟里生”,食用时最好搭配蒜和芥末,二者有一定的杀菌作用。

食用时还应注意

海鲜不宜与水果同食,比如西瓜、梨、柚子、猕猴桃、橙子等,易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因为鱼、虾、蟹等海产品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素,而水果中含有较多的鞣酸,吃海鲜的同时或者马上吃水果,不但影响人体对蛋白质的吸收,形成难溶的钙,甚至会对胃肠道产生刺激,从而产生恶心、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如食用,两者的食用建议间隔在2小时以上。

海鲜勿与冷饮、啤酒同食,容易造成肠胃不适。海鲜类食物中含有较为丰富的蛋白质,需要通过肾脏的排出,啤酒中的乙醇在进入人体后也需要肾脏进行代谢,同时吃海鲜和啤酒,会增加肾脏负担,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

过敏及敏感人群应慎食海鲜

过敏体质的人应当注意适量食用海鲜,有时过敏反应不是因为海鲜本身,而是在海鲜蛋白质分解过程中的物质导致的腹泻、呕吐、眩晕等,同时,痛风患者,儿童、孕妇和老年人等免疫力低的人群也应谨慎食用,避免造成身体不适。

    消费者食用海鲜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如是在外就餐引起,同时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并保存相关证据,以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维护自身权益。

                                                             资料来源:辽沈晚报

通过以上介绍,您是否已全面了解挑选、食用海鲜的注意事项了呢?辽宁启航提醒消费者在享受海鲜美味的同时,注意食品安全。请务必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新鲜海鲜,并遵循正确的处理和烹饪方法,以避免食物中毒等健康风险。理性消费,科学食用,确保健康与美味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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