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故事 住进敬老院 老人身体越来越好
今年81岁的任发财老人和51岁的蒋尔伟都是永兴镇农村的五保户,两人从2015年就住进了船山区中心敬老院。“因患小儿麻痹症,无法行走,蒋尔伟只能靠双手撑在两条小木凳上走路。”船山区中心敬老院院长李季说,“蒋尔伟在入住敬老院之前,身体非常瘦弱,仅有90多斤。现在他基本上可以独立行走了,身体也越来越好。”
中午12时许,几名护工将可口的饭菜送到各个房间。“白菜炒瘦肉、鱼香茄子、蛋花汤……吃一下看味道如何?”护工们一边把饭菜送到老人的手中,一边与老人们谈心。“好吃!有肉又有汤,还有我最喜欢吃的茄子。”一位老人告诉记者,敬老院每周早餐鸡蛋2次、包子2次,馒头3次,午餐有猪肉、鸡肉、鱼肉、鸭肉等两荤一素一汤,晚上有面、抄手、水饺等。
据悉,为了让更多老人能够得到良好的照顾,2017年我市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年新增民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2890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400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52个(其中城市社区72个、农村社区80个),为全市10308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
部门行动 强抓落实 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为了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各项任务,我们针对不同的任务目标分别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由我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并开展多次专项督查行动。”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7年11月30日,城乡医疗救助240929人次,发放救助金9293万元。门诊救助人均达338元,困难群众住院救助人均达1474元。全市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为70%。
同时,2017年,我市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60元/人·月,农村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提高到275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升为70元/人·月。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30803户、57574人,农村低保对象90057户、122281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16亿元。与此同时,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3120元/年提高为3300元/年,全面实现“两线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