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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医保中心最新解答!事关门诊看病报销

来源:沈阳日报
日期:2023-11-17
作者/编辑:沈阳日报
11月16日,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针对怎样享受门诊报销待遇,如何正确使用“共济账户”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后

普通门诊也能享受

医保统筹报销的待遇

但在医保统筹报销时

很多参保市民并不了解

如何正确使用门诊报销待遇


11月16日

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针对怎样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如何正确

使用“共济账户”等问题

进行了解答


01

是否只有在社区医院看病,才能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实施后,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在纳入门诊统筹医保定点的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部以及门诊统筹处方流转定点药店都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统筹报销待遇按定点医院级别设定,医院级别越低,“门槛费”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处方流转定点药店与开具处方的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一致。

02

门诊报销“门槛费”如何计算?




市民俗称的“门槛费”,其专业术语是“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即医保报销起付线,是参保人发生的医保目录内医药费用中的一部分,不是格外缴纳的。


  和住院报销“门槛费”不一样,门诊报销“门槛费”是按自然年度累计的。一年内,参保人历次在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均自动累计计入普通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

03

和家人绑定“共济账户”后,怎样使用家人医保卡就医?




医保账户通过“共济账户”实现家庭共济后,参保人就医“两不变”。


  一是持卡就医的规则不变,仍是持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看病就医、报销费用,无需持家人的医保凭证。


  二是参保人的医保类别与共济前保持不变,参加职工医保的仍享受职工医保相应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相应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家人仅可使用共济账户余额支付看病和买药时个人自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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