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美好生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今天是

“抱团养老” 存在哪些风险?

来源:滨海时报
日期:2018-01-22
作者/编辑:赵伊娜
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对于精神、服务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多,但是现状是子女都忙于工作无暇顾及。这种情况下,网络上新出现了一个词语叫做“抱团养老”。也就是一些互为老同事、老同学、老朋友或者同住一个小区的老人自发“抱团”生活,互帮互助。这种模式新颖,吸引了不少老人。但同时也有不少人对这种模式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了质疑。今天本报请来律师与大家一起探讨。

热点现象

  签协议“抱团养老” 虽受青睐仍存质疑

  自浙江省杭州市13位老人共同生活半年的“抱团养老“被报道后,作为新生事物的“抱团养老”引发了社会关注。对于这种新的养老模式,不少老人表示很期待,愿意去尝试。不少网友认为,“抱团养老”最大的好处就是老人在一起相互之间能有个照应,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减轻子女、家庭照料老人的负担。不过在得到广泛认可的同时,也伴随着许多质疑和顾虑,比如有老人提出,抱团养老局限在老人们都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如果有人生病谁来照顾呢?共同生活出现经济纠纷怎么办呢?记者根据媒体报道,发现在首个“抱团养老”成功案例中,一条被认为比较成功的经验是老人签订了《结伴养老协议书》。而该协议书对卫生绿化、不打听个人隐私、房屋租金、伙食费、值日等方面做了规定,所有参与“抱团养老”的人都有签字。不过即便是已经签署了协议书,还是有不少人对以后的风险提出了顾虑。

  市民热议

  塘沽地区怡康家园小区的林大爷:抱团养老最好只针对年龄相仿,身体也比较健康的老人, 所谓的抱团就是相互陪伴,起到一个倾诉和精神慰藉的作用。因为现在年轻人工作忙,即使能照顾到老人物质生活,但是精神层面欠缺。如果出现老人需要其他人照顾的情况,的确麻烦。

  塘沽地区祥和家园小区的张奶奶表示:在抱团养老前可以签署好相关的协议,比如,涉及到经济纠纷,对房屋租金、伙食费等都提前做好约定,大家按照约定生活,没有多大的问题。

  疑问

  抱团养老中,有老人突发疾病,或者因为老人之间存在矛盾、吵架,导致一方发病的情况,责任如何界定?

  律师解答: 天津敬科律师事务所杨晶律师表示,其实老人在一起抱团养老,就等同于一桌人约在一起喝酒,彼此之间是有简单的照顾义务的。因为老人抱团养老的初衷也是缺乏子女的关注,能够相互关注。因此老人抱团生活中,应该相互关心和关注,其中一位老人发病了,另外的老人是不是及时发现了,发现后有没有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果其中一位老人在房间一宿,一直不出门,其他人是否出于关心去敲门询问,这都是关键因素。”杨晶律师表示,如果老人发病后,其他人疏于关注,或者没有及时救助,那么是存在责任的。如果是因为发生矛盾或者争吵,导致老人发病,那么与其争吵导致其发病的一方也需要承担责任。

  疑问

  协议中约定老人生病后,其他老人给与照顾,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其他人并未尽到照顾义务,是否算违约?

  律师解答:杨晶律师表示,在法律中,除了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或者同居关系中,其他任何关系中,一方都没有照顾另一方的义务或者责任。即使在前期协议中有这样的约定,如果有老人生病,其他人做不到,那么生病方也无权拿协议说事,去要求其他老人照顾他,这是不成立的。因此,这样的行为当然不算是违约。

  律师建议:对于“抱团养老”,杨晶律师表示,其实如果是同龄老人之间,不需要签署任何协议,因为关于租金,老人们与房东之间已经存在约定,租金是多少钱,居住多少老人进行分摊即可。而关于生病后的照顾约定,更没必要签署,因为不具有任何的约束性。抱团养老中还可能存在一种情况,就是除了老人之外,为了更好地照顾他们的生活,会请来一个年轻人去照顾他们,可以是一对多,或者一对一的形式。这种情况下就建议老人与照顾人签署相关的协议了,这也是为了明确责任和义务。因此,杨律师表示,她认为抱团养老中,存在最大的风险就是,老人一起生活中,万一有老人突发疾病,其他人若不能及时发现或者救治,那就存在一定的责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