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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集中宣传月政策解读(三)

来源:锦州晚报
日期:2023-06-28
作者/编辑:锦州晚报
锦州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集中宣传月政策解读(三)

1.在外地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即产生的住院医疗费能否报销?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其监护人办理参保登记并即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待遇。90天内异地就医的,住院费用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2.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之后,是否还需要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采用一单制结算,结算的基金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及个人账户、生育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异地就医人员结算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时,只需承担个人应支付部分。


3.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如何进行门诊特病的申请和报销?


享受门诊特病的参保人实行异地备案门诊特病待遇补充备案制度,门诊特病人员应在治疗前办理特病备案,特病备案材料可在结算特病医疗费用的同时补充提供。特病申请表可自行下载,下载邮箱yd04162021@163.com,邮箱密码yd12333。也可在锦州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下载。


4.异地就医报销标准是否有差异,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是如何设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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