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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集中宣传月政策解读(一)

来源:锦州晚报
日期:2023-06-20
作者/编辑:锦州晚报
2023年6月起,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做好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让群众在异乡更有“医靠”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

2023年6月起,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做好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让群众在异乡更有“医靠”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社会公众知晓度,锦州市医疗保障局会同本报围绕参保群众重点关注的异地就医政策和经办内容,从今日起,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四期连载。

1.异地就医住院治疗备案类型

(一)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二)临时就医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就医及因工作、旅游等原因临时在异地停留的参保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2.符合申报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和结算政策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办理类型: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办理条件: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当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办理类型: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办理条件: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定居,有当地个人名下产权住房或取得当地居住证。

办理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房产证或居住证。

办理类型:未成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办理条件:未成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监护人外出务工,随监护人长期异地居住且无法在当地参保,监护人在当地参加职工医保或已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材料:办理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父母一方的身份证,父母一方的异地就医备案表或就医地职工医保参保材料,医学出生证明。

办理类型: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办理条件:因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

办理材料:办理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单位派驻证明或调令,劳动合同,派驻项目情况说明)。

办理类型:异地务工人员

办理条件: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外出务工或就业创业时,未能在当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取得当地居住证。

办理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居住证。

办理类型:自主择业军转人员

办理条件:自主择业军转参保人员在异地工作或居住,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户籍迁入当地;(2)有当地个人名下产权住房;(3)取得当地居住证。

办理材料:办理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或房产证,或居住证。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有效期内回参保地就医时,可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待遇标准。备案后参保人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办理异地备案审核通过后长期有效,至少六个月内不可变更取消。就医地或参保关系等发生变化时需重新办理。

3.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在就医地与参保地政策上有何区别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统一执行参保地的支付范围和待遇政策。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无需备案审核,即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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