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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养老院重点面向低保失能老人

来源:深圳晚报
日期:2018-01-05
作者/编辑:赵伊娜
1月4日,深圳市民政局正式对外发布《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申请参加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并可选择跨区轮候。“评估轮候平台”将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启用。

符合条件老年人可选择跨区轮候

1月4日正式对外发布的《办法》经过四轮意见征询,从申请范围、综合能力评估标准及轮候程序等对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及管理进行规范。

根据《办法》,具有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无暴力倾向且精神状况稳定、无传染性疾病且自愿入住的老年人,可申请参加轮候入住养老机构。其次,低保及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民政抚恤补助待遇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特别扶助老年人,经市、区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亦可申请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原则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选择户籍所在区的区级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如其他区级公办养老机构接受跨区轮候时,亦可选择跨区轮候。申请人可登录“深圳民政在线”,点击链接“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评估轮候平台”),进入“预约评估机构”进行预约。据深晚记者了解,“评估轮候平台”将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启用。

轮候通道划分为

“优先保障”和“普通轮候”

根据公办养老机构的定位,《办法》将轮候通道划分为“优先保障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申请人选择“优先保障”进行轮候的,需在网上平台上填报申请人的相关证件号码,如果申请人填报的优先保障信息与实际不符,入住评估时将被取消本次轮候资格。

此外,对在《办法》实施前已在公办养老机构进行轮候的申请人,各公办养老机构会按照《办法》,统一将申请人录入评估轮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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