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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南将新增400处城乡社区老年助餐场所

来源:澎湃新闻
日期:2020-05-09
作者/编辑:刘琪
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这一实施意见,济南将推进老年助餐点建设,依托城乡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和社会餐饮企业,2020年新增400个城乡社区老年助餐场所。


实施意见中提出,要按照民生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对现居住小区,充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利用闲置资源、存量房产改造、新建或购买(租赁)房产以及追索已建未交付等多种途径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到2022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镇)一级实现全覆盖、社区一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配建达标率达到100%。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济南将要怎么做?按照上述实施意见,济南将制定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意见,市级对户籍老年人到助餐点用餐给予补贴,各区县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补贴措施。在推进老年助餐点建设,将依托城乡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和社会餐饮企业,2020年新增400个城乡社区老年助餐场所。对评估达标场所,根据面积、助餐能力、服务质量等因素给予2万元至8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补。


据悉,济南将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探访制度。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和帮扶服务。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模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特殊老年人委托,依法代办入住养老机构、就医等事务。并且,制定我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方案,建立为老服务志愿者、老人服务需求和为老志愿服务数据库,加强多部门、多区县间志愿服务数据共享,重点开展好社区助老志愿服务。


按照上述实施意见,济南将推动公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对各级政府、街道(镇)和集体建设改造的养老服务设施,按一定程序和标准无偿或低偿委托养老服务企业(组织)运营。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在同一区县增设营业场所可“一照多址”,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


企业复工复产,老人的家属陆续返岗,社区老人的吃饭问题成为了一大难题。为进一步推进餐饮企业复工复产,更好地满足辖区居民群众生活需求,西安市莲湖区土门街道牡丹庄园社区老年助餐点“幸福餐厅”严格落实防控要求、参照复工标准,经过前期各项细致的准备工作,现在已经正式恢复营业。


4月17日上午10时许,“幸福餐厅”已经飘出阵阵饭菜香,鱼香肉丝、卤鸡腿、红烧鱼块……因为是第一天营业,工作人员早早就来到点位,量体温、登记、消毒……忙个不停。


“开业前我们利用三天时间,专门组织工作人员对食堂进行了彻底清洁和消毒;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规范了原材料外包装消毒、流水清洗等流程。同时通过对社区老年人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及喜好,进行饭菜调整,今天刚复工,老人们就排起了长队。下周起,我们将根据牡丹庄园社区这个点辐射到周边融侨城、桃园三坊、莱茵小城等4个社区进行同步配餐,为老人提供可口的饭菜。”荣华欢乐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到。


据悉,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餐厅鼓励老人打包带回家就餐,如需堂食也要分开就餐。


牡丹庄园社区党委书记周斌介绍到:“老年助餐点价格十分亲民,自从开业以来特别受老年人的欢迎,这次‘幸福餐厅’重新开放,给社区的老人们带来了便利和实惠。”


据了解,荣华·欢乐颂牡丹庄园社区老年助餐点“幸福餐厅”已经成为很多老年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截至目前,累计供餐服务达10000余人次。疫情防控期间,“幸福餐厅”虽没有开门营业,但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为不便出行的老年人排忧解难,期间推出的爱心商品配送等服务为社区老人提供了各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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