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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提高运营补贴标准助民营养老机构渡过难关

来源:中国社会网
日期:2020-03-24
作者/编辑:刘琪
为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营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影响,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将通过提高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等举措,帮助民营养老机构渡过难关、稳定发展。

为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营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影响,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将通过提高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等举措,帮助民营养老机构渡过难关、稳定发展。


根据安排,2020年一季度,运营补贴省级补助标准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对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的民营养老机构,按封闭期内在住老人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疫情防控补助。对民政系统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减免2020年度场地租赁、运营管理等上缴费用,免租期内的在原有期限上顺延1年。对符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企业帮扶、金融支持、税费支持、财政补贴、稳岗就业等优惠政策的民营养老机构,各级民政部门将主动协调,支持其享受优惠政策。


同时,湖南各级民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疫情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养老服务人员的关怀帮扶,大力宣传一线养老服务人员先进感人事迹,倡树养老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先进典型。并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开展防疫物资和资金募捐,支持养老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月23日,浙江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养老服务机构恢复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即日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全有序恢复养老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采用预约方式办理返院(或新入住)老年人入住手续。返院(或新入住)的老年人需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且应当14天内没有接触过入境未超过14天的回国人员。所有进入养老院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通知》强调,需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通风、消毒等工作,做好院内老年人观察、体温监测等,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健全疫情应急响应和处置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演练。出现可疑症状的,应及时做好隔离防护措施,立刻联系疾控部门送医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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