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南京市调整养老服务补贴标准,调整后的补贴标准依据老年人的照护等级、服务人次确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南京市鼓楼区于2003年在全国率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社会养老机构合作,“心贴心”等养老组织免费为孤寡、独居老人和困难老人家庭提供照应起居、买菜做饭、清洗衣被、打扫居室、陪同看病等生活照料服务。这一做法已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铺开。
今年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再次加大。
按照调整要求,从5月开始,为经济困难的半失能、失能老人购买居家照护服务,购买标准分别由去年的300元/月和400元/月提高到400元/月和700元/月。
目前,南京市老年人口数量已突破130万,家庭结构小型化与空巢化加剧,空巢、独居老人至少超过15万人。这次调整,特别“对全市75周岁以上的独居老人安装紧急呼叫终端给予补助”。
2014年,南京市在鼓楼、秦淮、建邺、雨花台区进行智能化养老试点,利用智能腕表等现代化信息手段,为老人提供健康管理和居家服务。当时主要对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等“五类”老人进行推广,基本服务费由政府买单,受到老人欢迎。按照调整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全市所有75周岁以上的独居老人都能享受安装紧急呼叫终端补助。老人根据本人意愿安装和使用,个人按照经费标准的40%支付,其余经费由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经费市、区各承担50%。
为鼓励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养老设施建设,缓解社会压力,此次养老服务补贴调整,南京市还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其他养老服务组织给予相应的运营补贴。
目前,南京市将床位维护补贴(房租补贴)、护理补贴、综合保险补贴等“三项补贴”合并为综合运营补贴。从5月开始,根据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半失能、失能老人人数,基准运营补贴由以前分别按每人每月120元、150元的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160元、240元发放,其中收住对象为本市户籍低保“双失”(失能、失智)老人的,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比以往也多了40元。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补贴方面,鼓励专业组织运营AAA级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年度服务达到市3A基本绩效要求的,给予10万元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人且不少于1万人次,再给予2万元补助。其中3A、4A、5A级每年补助最多不超过20万元、30万元、40万元。
“就目前而言,居家养老仍是绝大多数老人选择的养老方式,政府对这方面的补贴也在逐年增多。仅去年一年,我们统计对3A级及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补贴就有1336万元。这次调整后,经初步估计,3A级及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补贴每年至少会达到约2610万元,接近以往补贴的2倍。”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几年,老人的助餐需求越来越大。在助餐点的补助上,此次对年度服务规模达到20人且不少于5000人次以上的,每年补助1.5万元;服务规模每增加10人且达到2500人次,给予5000元补助,每年最多不超过20万元。 (马道军)
无锡市出台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政策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护理员队伍工资待遇,鼓励引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服务行业,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稳心留根”,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提升,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新近联合出台了《无锡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励暂行办法》,在市区范围施行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励政策。
根据《办法》规定,申请入职奖励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本市市区范围养老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包括护理、护士、康复、社工等)专技岗位工作满五年且继续在上述岗位工作;二是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三是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有规范的劳动合同或协议,缴纳社会保险。对上述人员的奖励标准为:对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及中专学历毕业证书的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60000元/人、48000元/人、36000元/人的入职奖励,对同岗位工作人员先后取得国家不同层级学历证书的,按照就高原则进行发放,
不重复奖励。据悉,无锡市入职奖励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居于首位,在全国也处于领先水平。
《办法》还规定,入职奖励经费从申请人在养老护理岗位工作年限实满五年后开始申请,分五个年度平均发放,每年发放五分之一。经费发放期间,如申请人离开养老护理岗位,未发放部分奖励不再予以发放。申请人在获得入职奖励期间提升学历的,未发放年度奖励转按对应学历的入职奖励标准发放。申请人获得入职奖励期满后,政府不再因其学历变化给予入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