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出行聚集交叉感染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抗击疫情期间生活平稳有序,不因用水用电用气费用欠缴发生停供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全市范围内的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用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欠费不停供”。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宣布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缴费均视为正常缴费,不收取违约金、滞纳金。
2、推荐鼓励居民用户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客户端、企业APP等进行用水用电用气缴费。
3、居民用户要提高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意识,切实保障自身安全。
4、锦州水务集团、锦州燃气公司、国网锦州供电公司进一步加强调度、整合资源,加强巡护监管、排除安全隐患,提升抢修应急能力和效率,保证足额可靠安全供给,切实满足群众生活需求。
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