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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深夜传来重磅消息,这件大事落锤了!

来源:全品生活百科
日期:2016-11-01
作者/编辑:王玉同
据报道,民政部表示:将推动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体系,着力补齐服务短板。2020年,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要覆盖所有城市社区。

我国将推动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据报道,民政部表示:将推动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体系,着力补齐服务短板。2020年,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要覆盖所有城市社区。

 

  关于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民政部是这么说的

 

  目前,我国2.22亿老年人中近1.5亿患有慢性病,失能和部分失能老人近4000万,完全失能老年人近1000万人,增加了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和家庭负担。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推动建立老年人产期照护保障体系,重点保障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救济和安宁疗护等长期照顾服务。

  高晓兵介绍,在养老领域实现养老保险管基本生活,医疗保险管医疗和医疗护理,长期护理保险管失能照护的格局,从制度上解决老有所养的保障问题。在制度格局尚未形成时,进一步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制度,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发挥政府兜底作用,对特殊和困难老年人的长期照护给予保险。

  高晓兵介绍,“社区居家养老方面,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要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力争实现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覆盖社区所有的居家老年人。”

 

  实际上,国际上对老年人长期照护早有共识

 

  2012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关于老龄化和生命历程的10 个事实,认为到2050 年,老年人口将急剧增长,其中以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居多;相比富裕国家,中低等收入国家的老年人承受了更为沉重的疾病负担,这种负担主要来自非传染性疾病:因此,长期护理变得日趋重要。

  世界卫生组织也提出:人口老龄化是公共卫生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成就,但它同时也对社会提出了挑战,对此社会必须适应,以便最大限度地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随着社会发展而得到稳步提升。因此,构建长期照护体系是解决养老问题的根本途径,我们应该做的是利用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来应对挑战。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指出,我们需要的是全面的、整合的医疗卫生服务方式,我们要打破碎片,整合服务。世界卫生组织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原则是:体现个人和公共价值观念,发挥政府和私立部门的作用和责任;教育公众,尊重照护者的责任、作用和权利,鼓励非正式照护者,保障公平、受益范围、准入、卫生与社会保障,以及适宜的基础设施等基本条件,统筹长期照护资金,提供技术支持,对此进行研究、数据收集和分析。

 

  那么在这一问题上发达国家是如何应对的?

 

  在一些发达国家, 长期照护与急性医疗、急性后期医疗有机整合在一起,通过个案管理和社会工作者把医疗机构与家庭、个人联系在一起。无论是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的建立,还是澳大利亚、美国等对医疗与社会支持服务的碎片整合,都是通过将付费体制、管理、医疗照护服务、社会支持等方面全面整合在一起,实现分级管理和无缝隙衔接,使医疗资源和社会资源得到合理应用,医疗费用得到控制,医院床位短缺现象得到缓解。失能老年人在需要长期照护时所考虑的问题通常包括:我能承担多少费用?我  需要到哪里接受照护?而实施部门则需要通过评估,合理安排失能老年人享受长期照护服务的所有方面,包括服务实施地点。当然发达国家的长期照护也面临许多问题,比如资金问题、劳动力短缺等。

 

  我国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应该怎么建立?

 

  针对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和中国特有的人口政策,我们应当建立的对策是:以人为本,全面整合,构建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养老”从广义说是指奉养老人,狭义上讲是对失去生活能力的老人进行赡养和照护。这里讲的长期照护就是对失能老年人进行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一般医疗护理、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的全面照护,其目的是减少、恢复和替代老年人智能、运动功能方面的损失,帮助老年病人提升其日常活动质量,在此过程中需要老年人家庭成员的积极参与、支持。

  长期照护体系建设的意义在于整合资源、减少费用、满足需求。长期照护可分为高级照护和一般性照料:高级照护是指由专业医护人员实施的长期医疗护理,如康复、慢病管理、褥疮换药、各种管路护理和临终关怀等;一般性照料是指对老年人的长期生活照料,如在吃饭、穿衣、洗澡、理财、打扫卫生等方面的照料。长期照护实施地点可安排在护理院、社区和家庭。

  长期照护目标包括:老年人能够参与社区、社会和家庭活动;住房环境和辅助设施适应;评估和评价社会照护及卫生保健状况;有照护计划和实施人员;制定目标以降低风险,减少进一步失能;对老年人的精神、情感和心理提供支持;提供舒缓治疗;对家庭、亲友和其他照护者提供支持;必要时安排老年人进入专门机构并对其实施照护;由专业人员提供生活、医疗卫生支持和服务。

  长期照护体系建立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三个方面。保基本是全面实施医疗保险与照护保险、商业保险、高龄补助金的全覆盖,个人付费应当在退休或养老金能够支付的范围之内;强基层是以社区居家照护为主,以机构(包括养老院、护理院、日间医院、医疗机构)的养老和失能照护为辅;建机制是通过分级管理、无风险衔接,综合功能评估、跨学科团队服务,建立有序的老年医疗照护连续服务模式。

  针对目前的情况和管理模式,建立中国的长期照护体系需要完成四个方面的整合。

  ①横向管理整合:通过老龄委的统领作用,整合民政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使其担负各自职能,在此基础上进行顶层设计,统一制定相应的养老和长期照护方案。

  ②横向支付整合:整合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护理保险、社会支持、补充保险等多种费用支付方式,再加上一定比例的个人支付,全面覆盖老年人在医疗、护理、康复、养老和社会支持等方面的所有费用。

  ③横向服务整合:服务于老年人的医务工作者和社会支持服务人员需要无缝隙的服务整合。不同专业人员组成跨学科团队,各自履行不同的职责,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

  ④纵向的机构整合:通过综合功能评估,决定失能老年人应当是在家庭、社区中心、养老院、医院、康复院还是护理院进行医疗和康复,而不是随意地无序流动。同时,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也为我们实现高品质的服务奠定了基础,因此还要加强信息整合,把社区的健康档案、医院的医疗档案、民政部门的福利支持档案等整合一起,通过移动医疗护理服务和不断创新的技术设备,提高老年人医疗护理的质量和水平。在失能老年人的照护环节中,无论是慢病管理、亚急性医疗康复、临终关怀服务还是长期照护支持服务,都应当是以居家照护为主、机构照护为辅。其中,个案管理者和社会工作者是整合的润滑剂。

 

  如何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

 

  第一,筹资机制。目前我国社会保险缴费水平偏高,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50%。考虑到目前的经济状况,若新增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缴费,这将进一步加重当前缴费比例,从而引起现期消费降低,对宏观经济将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从短期看,基于暂不增加个人和单位缴费负担的原则,应当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一定比例划拨、单独建账并专项管理失能老年人照护保险。但是,这种筹资模式会高度依赖于基本医疗保险,而且基金的稳定性也会受到医疗保险的限制。从长期看,就社会保险的性质而言,保险缴费应该成为主要资金来源,建立雇主和个人共同缴费、个人自付、政府补贴3条渠道组成的筹资机制。其中,缴费占制度给付资金比例应为50%左右;使用者负担比例在10%左右;其余部分则由财政补贴负担,重点用于补贴低收入群体的参保和服务使用。

  第二,需求分级与评估。我国应采用全国统一的照护需求分级制度和评估标准,具体可分为3—5 级,其等级划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确定,而不限于某些特殊的老年病。在照护需求分级中将预防等级加入,以解决长期照护需求猛增局面。为了确保照护需求分级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需在分级标准确定前开展全国范围的老年人口健康状况调查,掌握各等级所覆盖人群的总体状况。评估实施可由市级建立的需求评估委员会负责实施,评估流程包括“申请—初审—复审—确定”4个步骤:申请人首先提出申请;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安排需求评审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再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生活自理能力鉴定;最后由委员会根据统一的标准和鉴定结果进行复审,并确定照护需求等级和安排相应的照护。

  第三,照护实施。在照护实施方面,不采用现金给付是因为现金形式很难解决老年人对服务的现实需求,并且容易引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偏离政策初衷。实物支付应结合我国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特点,将其分为居家服务、社区服务和机构服务三种类型。在长期照护体系中,重点发展非正式的家庭照护服务,可对非正式家庭照护者提供各种优惠政策。这既是对家庭照护者社会身份的一种认可,也可分担照护机构的压力、节约照护资源。同时,应当严格确定机构服务使用条件,并适当提高机构服务受益者的个人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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