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养老机构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中的28项指标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制定并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方案,着力解决民办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和消防审验问题。
该方案提出,要继续加强对养老机构和老年人保健产品消费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将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等与专项行动排查合并进行,并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内容,严禁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推销保健产品或为其他经营主体推销活动提供支持,严禁养老机构向入住老年人非法集资。
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方面,推动成立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委员会,加快制修订养老服务发展所需的相关标准。同时,推广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力争年底全省所有公办养老机构、80%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参保。
针对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要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部门联合监督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机构及人员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