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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该诉求人咨询的问题后,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科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并给予答复: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老年人高龄津贴的通知》要求,对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作出调整: 1.90至9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每人每月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 2.百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 3.80至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每人每月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元。 殷畅 记者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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