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整合辖区资源,优化布局,提升设施,达到每个街道至少建设一个长者饭堂的配置。全面放开市场,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组织、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参与长者助餐服务,完善配送网络,建立全职、兼职和志愿者(义工)队伍相结合的送餐队伍。统一助餐标识,餐食按三菜一汤一饭制作,做到营养丰富、合理和均衡。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流动餐车等方式,依托广东省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深圳市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提升助餐服务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方案》明确,补贴范围面向全体常住老年人,尤以户籍年龄在60周岁以上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人员、“三属五老”、经卫健部门认定的失独或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的老人,以及户籍百岁老人为重点保障对象,提供工作日午餐助餐服务。政府对助餐服务对象、助餐机构予以资金扶持。补贴标准按保障对象的身份、年龄不同每餐补贴5元-15元不等;长者饭堂和送餐机构给予每人次2元补贴。
《方案》强调,坚决守好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防线,规范日常运营监管,安装运行“深圳市阳光智慧餐饮监管与信息公示系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服务评估。对于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并列入失信黑名单,全额追缴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