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愿改造的原则,在市辖城区范围内筛选500户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其中大观区150户、迎江区150户、宜秀区90户、经开区110户,高新区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相关改造资金在中央财政支持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中列支,按每户不超过5500元的标准执行。
此次受助对象为年满70周岁以上空巢老年人,其中低保、低收入和散居特困供养老年人家庭优先安排。改造的家庭住房应当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且近期没有纳入拆迁规划;接受适老化改造的家庭老年人如需迁出的,应有临时过渡的条件和能力。
根据计划安排,改造工程分为确定参加改造家庭、改造项目设施采购、改造施工和验收、抽查复验四个步骤。适老化改造工期为30个日历日,施工完成后,由各区民政局、社发局牵头组织申请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社区负责人等4方共同验收。市民政局在改造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10%抽查复验,进行满意度测评。对适老化改造管理规范、施工质量好、老年人满意度高的区,给予通报表彰,并在下一年度改造计划中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