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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底病患者的福音来了

来源:锦州新闻网
日期:2019-03-19
作者/编辑:赵小斐
李英梅 本报记者 王超 杨晓伟   随着人口老龄化,眼底疾病在我国的患病率不断上升,已成为我国老年人群不可逆视力损伤并致盲的主要原因。我国每年有大量新发眼底病患者,但能接受抗VEGF规范化治疗的患者比例不到10%。眼底病患者一旦错过治疗机会或不能得到规范治疗,会造成失明致残的严重后果。

为了给贫困眼底病患者免费提供药品援助,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今年3月,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发起的“诺守光明 患者援助项目”正式启动。援助药品诺适得(雷珠单抗)由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向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无偿提供。这意味着到锦州亚东眼病医院就诊,符合项目条件的贫困眼底病患者,可申请享受诺适得(雷珠单抗)药品的补助。
  ■此次援助项目无名额限制,申请相关条件如下:
  1.湿性黄斑变性(wAMD)患者。
  年龄≥50岁,且矫正视力0.05—0.5(仅适用于医保患者);经眼底OCT或FA检查确诊为wAMD;经治后再次进行OCT或FA相关检查,被项目医生评估仍需要再用药治疗。
  2.视网膜静脉阻塞(RVO)造成的黄斑水肿致视力损伤患者。
  年龄大于18岁;经眼底OCT检查确诊为RVO造成的黄斑水肿致视力损伤;经治后再次进行OCT及视力检查(标准对数视力表),根据临床实践,被项目医生评估仍需要再用药治疗。
  3.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引起的视力损伤患者。
  年龄大于18岁;经眼底OCT检查确诊为DME引起的视力损伤;经治后再次进行OCT及视力检查(标准对数视力表),根据临床实践,被项目医生评估仍需要再用药治疗。
  4.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患者。
  5.符合本项目条件的低收入、低保患者。
  低收入患者:本人根据自身工作状态,由单位人事部门及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符合以下要求的经济评估证明。(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由当地乡级以上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字盖章。(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人事专用章,以及当地乡级以上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字盖章。
  低保患者:需提供签发一年以上的有效低保证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上一年度近1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记录复印件(发放单位盖章),及本援助项目低保证明原件。
  患者需在确诊或开始使用诺适得的同时填写项目注册信息表、患者知情同意书,最迟不超过第二针用药。网上或手机微信端注册同样有效。
  ■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两类眼底疾病的患者,具体援助方案如下:
  医保低收入患者。患者年度医保限额支数(4支/眼/年)用完后,如经项目医生评估符合再治疗标准,并且经项目办审核确认为低收入患者成功入组后,在该治疗年度内按需可按项目流程获得免费的援助药品。
  (治疗年:项目认可的4张医保发票中,以第一张医保发票的日期开始计算一年为一个治疗年。)
  自费低收入患者。患者自费使用3支/眼药品后,经项目医生评估符合再治疗标准,并且经项目办审核确认为低收入患者成功入组后,按需可按项目流程获得免费的援助药品,援助2支/眼;成功入组的患者用完援助药品后,在项目有效期内可循环此方案。
  低保患者。患者如经项目医生评估符合治疗及再治疗标准,并且经项目办审核确认为低保患者成功入组后,可按项目流程获得免费的援助药品,一年内最多不超过5支/眼,三年不超过10支/眼。
  ■微信报名通道如下:
  1.微信搜索公众号“诺守光明患者援助项目”点击关注。
  2.关注成功后,进入页面选择【患者通道】—【在线注册】,之后按照相关提示步骤即可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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