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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子龙:居家养老服务应让零售药店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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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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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不仅是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模式,也是适应我国国情的主要养老形式。将零售药店列入到养老服务业体系当中,可以发挥零售药店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满足目前养老方面的现实需求。

居家养老不仅是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模式,也是适应我国国情的主要养老形式。将零售药店列入到养老服务业体系当中,可以发挥零售药店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满足目前养老方面的现实需求。

一、零售药店网点多,不仅可以弥补目前养老机构及老年护理医院数量不足的现状,还可就近且及时的发挥零售药店专业药学服务的作用。

二、药品品种丰富。一方面,可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用药需求,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疗机构的门诊压力,另一方面,对于那些需要常年吃药老人,零售药店可根据用药需求,定期为老人送药上门,减轻老人特别是行动不便老人的负担。

三、慢病管理。老年人患病率最高为高血压,其次是冠心病、高脂血症、糖尿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而由各种慢病造成因病致残、不能自理的比例相当高,零售药店可为这些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的服务,包括健康检测、送药上门及心理关怀等。

建议放开中医坐堂医诊所审批政策

虽有多项政策的颁布与措施的推进,但药店开办坐堂医目前仍面临一些瓶颈,如医师的缺乏与成本过高,因中医的特殊性,中医院难允中医外出执业成为了药店“中医坐堂”的难题。因此笔者建议:

1、完善医师多点执业体系,促进相关立法工作。

1)医生多点执业政策还有待完善。国家关于医生多点执业的政策缺乏细则,例如,没有明确允许医生如何多点执业。

2)建议配套政策跟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尽快对多个执业机构之间的责、权、利分配进行研究和界定。

3)完善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制度,规避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带来的医疗风险。

4)将中药列入各省医保范围。

2、制定相关准则督促当地政府落实执行

1)建议相关部门督促各省政府进行政策落实,让基层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落实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并统计,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进行考核。

2)减化审批流程,以零售医药企业为单位,审批中医坐堂准入资质。当地政府可严格管控准入资质的同时简化审批流程,避免出现资证齐全却因手续繁杂而处于停滞状态,影响进程。

3)建议在各地中医药管理局建立中医坐堂医疗咨询、投诉机构,若出现医疗问题可以向该部门进行投诉,而若遇到不正规的坐堂医生,亦可向该部门投诉。对于药店坐堂医生资格证的情况,按规定,坐堂医生无需出示执业资格证,如果市民对医生的资质有疑虑,也可到当地卫生部门咨询。

药品电子监管不应由阿里运营

谢子龙建言,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由阿里健康全面负责运营实施,而这是一家本身参与药品有关经营活动的企业,这对于业内其他企业来说极不公平,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应立即停止药品电子监管码系统由企业运营的做法,系统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运营并负责管理,在没有解决信息安全问题之前,停止强制企业向电子监管平台上传数据的做法;并且对现有电子监管体系进行公开招标,寻找运行成本低廉的运行模式,降低电子监管对药品价格的影响;将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实现对药品各个环节监管的全覆盖。

取消医保药店经营非药品限制

近年来部分地区点的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在医保准入方面设置障碍,以放弃非药品经营作为医保准入条件之一,这是以行政手段干预零售药店的经营自主权,违反了“法无禁止性规定即可行”的法理原则,缺乏审批依据。
  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为例。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全国各地纷纷制定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工作方案,但总体推进速度不快,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一些地方以保障医保资金安全为由头,规定医保定点药店不得售卖非药品类商品,在此禁令下,婴幼儿配方乳粉无法在药店陈列、销售。

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文,统一明确各地医保经办部门废除医保药店摆放、经营非药品限制的不合理规定,不再把零售药店放弃经营非药品作为医保定点药店准入条件,让企业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自主决定所经营的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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