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整治行动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等日用家电;玉石器等穿戴用品;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行业作为整治的重点。把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作为整治的重点部位。
重点整治“保健”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1月17日,主要对从事保健食品销售、直销企业经营网点、从事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保健体验店等市场主体20余家进行了检查,重点从市场主体资格、产品质量、价格、广告宣传、消费者权益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此次检查发现 户经营者存在轻微违法行为,当场责令改正并作出行政指导。为深入推进“保健”市场乱象百日整治行动,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一步将联合市直相关部门指导县(市)区相关部门加大“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力度,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不断净化“保健”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消费安全感。 韩勇 孙渊 记者 李青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