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民政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威海市实施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12月19日下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就《办法》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问。
威海市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六助”服务。助餐:向居家老年人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求的老年餐。助洁:上门入户为老年人开展室内清洁服务。助浴:上门入户为老人提供个人卫生清洁等服务。助行:陪同散步、陪同购物、为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下楼服务等。助医:陪医就诊、按摩及康复指导、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生活照料服务:提供居家上门陪护服务。服务主体每月提供的服务,必须包含“六助”服务内容中的一类。在此基础上,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
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户籍和居住地均需在威海市,分为A、B、C类。A类老年人为按《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01-2013)标准确定的生活不能自理(重度)的分散居住的特困对象、低保老人;B类老年人为按《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01-2013)标准确定的生活半自理(中度)的分散居住的特困对象、低保老人;C类老年人为按《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01-2013)标准确定的生活不能自理(重度)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建国前老党员。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不低于每小时20元,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当调整。A类老年人,每月享受60小时的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B类老年人,每月享受45小时的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C类老年人,每月享受30小时的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符合条件的老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常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威海市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批表》,对申请人的特困对象、低保、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建国前老党员身份进行信息比对核实,经村(居)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情况上报各区市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