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居家养老服务?
1、居家养老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依托社区和社会力量,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
2、服务机构是经合法登记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的各类组织。
3、服务对象是居住在家庭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居家养老服务谁来管?怎么管?
1、《规范》明确省、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政府、社区(村)居委会等组织是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机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内容包括服务对象的生活状况、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和经济状况。同时建立评估体系和服务补贴制度。
2、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检查和评定。《规范》规定了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持续改进等方面内容。《规范》规定的服务质量评价是由机构自我评价、服务对象评价和第三方评价三方面组成的一个完整的质量评价体系。《规范》中列举了一些评价指标和方法作为指导,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家属/监护人满意度、服务时间准确率、服务项目完成率、有效投诉结案率等等,并且提出了持续改进的要求。
居家养老服务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
1、《规范》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基本要求,明确了服务机构在人员、场地设施、规章制度、外观标识等方面的配置要求;规定了服务人员遵章守则、健康状况、持证上岗、仪表礼仪、规范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形象要求。
2、《规范》第5部分“服务内容和要求”将服务按项目分类,包括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洗涤服务、助行服务、代办服务、康复辅助、相谈服务、助医服务和安全守护服务共11项服务。在服务要求方面,鉴于该标准为指导性规范,不宜将各项服务要求表述得过于详尽,而是原则性、指导性地提出基本服务要求,留出空间给具体操作层面,由各工作机构根据区域实际。以下罗列5项重点规范服务细解:
2.1助餐服务:《规范》明确了这项服务的三种形式,协助进食、集中用餐和上门送餐。助餐服务除了要符合国家、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外,还要尊重老年人的饮食生活习惯,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助餐服务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
2.2洗涤服务:洗涤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助医服务这三项服务均有接受服务时涉及到老年人财物的问题。为此,《规范》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注明了相应的风险规避条款。如:洗涤服务要求集中送洗要选择有资质的洗衣机构或有洗涤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送取衣物时,要标识清楚、核对准确、按时送还;洗涤前应检查被洗衣物的性质和状况并告知老年人或家属;贵重衣物不在洗涤服务范围之内。代办服务要求代办时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助医服务中的代为配药要求做到当面清点钱款和药物等。
2.3康复辅助:有关康复方面的服务限于辅助性的群体康复和个体康复。《规范》中特别明确康复辅助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同时,康复辅助应当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过程中要求注意观察老年人的身体适应情况,防止意外伤害。此外,对康复辅助需配备的康复器具和场地设施也作了相应规定。
2.4相谈服务:“相谈”一词来源于日本和台湾,是为满足老年人精神慰藉需求、心理疏导而设计的服务内容,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资质。从《规范》中注明的两个服务内容——谈心交流和读书读报来看,较为符合老年人舒缓心情、排遣孤独的实际需求,也与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服务提供能力相一致。《规范》还推出了两项服务技巧作为指导,一个是服务前的准备,要预先了解老年人的兴趣爱好、脾气性格、最近情绪等情况,另一个是在相谈过程中与老年人保持良性互动,引导老年人积极主动地参与,形成双向交流。
2.5安全守护服务:该项服务基本内容包括接受紧急呼叫、定期上门查看和定期电话查询三项。《规范》要求制定应急处理预案,为有需要的老人安装呼叫终端。接到紧急呼叫,应通知相关机构及时赶到服务对象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