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去养老院,老人在社区就能实现吃饭方便、有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社区内日间托管、义工志愿者上门精神慰藉等服务,这样的居家养老服务,市民认可吗?根据此前广州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显示,在参与调查的5000人次的市民中,多达75%的市民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更符合大众需求。但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也存在免费服务的时间少;市场上缺乏信任度高的组织机构或企业供市民自费选择。
从广州市民政部门获悉,广州拟制定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为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
社区居家养老数据 受到75%的市民欢迎
截至2017年底,广州市户籍老年人口数161.85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8.03%。全市11个区中有8个区老年人口超过10万人,其中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人口老龄化率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
根据此前广州市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发布的《广州养老服务市民评价分析》显示,通过追踪5000人次的民调显示,60岁以上的老年人作为养老服务的直接受惠者,对服务现状评价最好,满意度达47%。针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民调中多达75%的市民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比家庭养老、养老院养老更符合大众需求。对最需要加强的养老服务,市民期待集中在“推进政府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比例达76%,与“多建公办养老院”相比还要高出6个百分点。
指引居家养老服务 可网上申请
广州市民政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采取委托社会力量或者由各区、街道(镇)自主供给。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助餐配餐、日间托管、文化娱乐、康复护理等“一站式”服务和生活照料、送餐上门、上门医疗等“到户式”服务。
有需要的居家老年人可以登录“广州市居家养老网上服务大厅”提出服务申请,或携带相关证件到街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申请,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接受相关服务。
按照广州市的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困难家庭、独居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百岁老人、纯老家庭的人员可享受政府资助。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结合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老人情况出具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报告,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由服务机构与资助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并提供服务。而不符合资助条件的老人,也可以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费用则需要自付。